——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综述
住房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安得广厦千万家,大庇天下寒士惧欢颜。”古往今来,住房始终倾注着人们许多的希冀与梦想。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有利于增强职工的购建房支付能力,促进住房消费,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特别是自2002年成立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后,在州委、州政府和的正确领导和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下,在州财政、审计、人社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州住建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强化管理,防控风险,完善服务,促进住房公积金的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提高职工购、建房能力,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落实住房保障和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州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及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经过近20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城镇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受益者。在迪庆州房贷市场,住房公积金贷款始终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9年4月正式批准升格为副处级单位,人员编制25名,设办公室、归集科、信贷科、会计稽核科4个科室,下设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德钦县3个管理部,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整合资源,更好发挥公积金聚合效应提供了可靠的体制保障。

一直以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全面落实公积金惠民政策,探索开展新业务,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工作,各项业务指标均取得新的突破。2002年,全州建立公积金制度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仅为4214人,归集总额为2593.20万元,归集余额为2406.77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81户,发放贷款金额818万元,缴存比例为行政七项、事业五项工资之和的5%。到2016年12月底,全州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36890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7.66亿元,归集余额22.38亿元;累计提取5.29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23.64%;累计向14150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7.26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35.32万平方米,贷款余额15.65亿元,缴存比例也提高到了工资总额的12%,提高了7个百分点。缴存人数翻了8.8倍,归集总额翻了106倍,归集余额翻了93倍,发放贷款户及发放金额分别翻了78倍和333倍。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增强职工的购建房支付能力,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广大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推动城镇化,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保障。

强化责任 抓紧抓实缴存归集工作
根据省住建厅“去库存、稳增长”的总体工作安排和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中心将每项任务目标进行分析研究,按职责分解下达到各科室、管理部,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采有效措施,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消费、稳定房地市场的积极作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业去库存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的工作要求,把缴存归集作为基础性重要工作狠抓落实,研究制定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计划,着力推进缴存扩面,不断扩大缴存规模,为住房公积金发挥制度保障作用。一是年初将缴存工作、归集任务细化,按月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年审工作,准确核定基数,严格落实控高保低政策;三是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供给单位正常缴存;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措施,动员非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各级财政应配住房公积金均足额配拨到位,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良好趋势发展。

加大资金投放 支持住房消费
近年来,我州房价呈现较大幅度增长,许多工薪阶层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仅靠自身的工资积蓄去解决住房问题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城乡职工在购房、建房时,通过单位和个人共同筹贷,有效帮助广大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努力实现全州干部职工“住有所居”。近20年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为宗旨,以维护缴存职工利益和满足职工资金需求为第一要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把加大资金投放作为惠民生、稳增长的重要工作措施抓紧抓实,通过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切实增强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拉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全面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促经济的积极作用,助推我州城镇化建设。一是把贷款作为最重要的资金投放渠道用好用足,合理有序引导释放贷款潜力,全面满足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逾期贷款的清收力度,有效降低资金风险。二是在不断增强贷款资金供给的同时,落实好上级放宽提取的相关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提取释放资金力度。三是在接受省、州有关部门年度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每一笔贷款及支取业务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

推进政策调整 务实利民惠民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去库存中的作用,及时研究制定增强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消费能力的相关措施,及时调整出台多项新政,进一步提高资金释放力度,向职工和房地产市场提供更多的住房消费资金。一是全面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二是简化办理手续,降低个贷发放门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降低购、建房首付款比例,职工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最低为房款的20%。贷款办理过程中取消贷款保险、合同工本费等,实现中心贷款零收费;三是拓宽提取及使用范围。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实施《迪庆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迪庆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实施细则》《迪庆州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实施细则》,允许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住房贷款;四是延长贷款偿还期限,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20年;五是加大与房地产企业楼盘按揭贷款合作力度。与子元房地产公司、诚远房地产公司、伟松房地产公司、天锐房地产公司签订职工买房按揭贷款协议,进一步满足无抵押物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资金需求;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四部门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严格控制在12%以内。


创新宣传载体 提升政策覆盖率
“公积金贷款既减轻了贷款压力,又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便利。”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接纳和认可。这都得益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大的政策宣传。做好基层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尤为重要,这能更有效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加大了《条例》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全州财政供给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多年来,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断创新宣传组织、宣传载体、宣传方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广泛宣传《条例》规定及各项新政策,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公积金事业的浓厚氛围,使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我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度的增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走向信息化,通过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推送、门户网站等服务渠道的开通工作,利用高效可靠的信息网络,将信息快速、方便、准确地传递给缴存单位和职工以及社会各界,减轻他们为获取这些信息所需要付出的经济和时间负担,保障了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促进全州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落实党风廉政制 狠抓作风建设
按照窗口服务行业成为“学习、服务、创新、务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树立为民务实、团结、清廉的形象”的要求,中心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健全竞争性选拔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干部职工全员培训制度,打造一支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积极向上的干部队伍。2005年以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七年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考核评审中表彰为优秀单位。先后有多位干部职工得到省、州建设系统的各类表彰。中心党组织按照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形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严控道德风险,通过开展党风、党纪、党性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自律意识和勤政为民思想。强化党支部服务能力,层层签订责任书,在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设立党员示范岗,全面树立“文明示范窗口”良好形象。通过一系列办法和措施,促进中心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树立了政务服务窗口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社会大众的高度认可。



安居才能乐业,“十三五”是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州中心正致力于满足职工自住和改善住房的消费需求,认真贯彻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向实现迪庆州住房公积金事业跨越式发展阔步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