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迪庆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承担部门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单位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公文管理、会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考勤、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办法。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及制定相应落实措施。负责审核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工作,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缓缴、停缴和减低缴存比例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负责管理及统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负责按期会同财务、会计做好对账、核账工作。负责综合分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情况和归集业务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负责按期提供归集、提取方面所需的所有数据。
贯彻落实、宣传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迪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法》,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计划的制定,资金的调度,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机制。负责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贷款)的资料审核、资金出账、抵押登记手续、发放和回收等相关业务,建立全州贷款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的工作制度。负责定期检查贷款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编制报送贷款发放、回收情况报表。负责对发生逾期贷款的请示汇报,并采取有关措施、办法进行催收追回,在逾期贷款催收工作中负责办理诉讼准备工作,提出并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种防范风险措施,最大程度的保证资金使用安全。负责公积金贷款从受理到审批过程中的各种安排协调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统计工作及贷款资料的档案管理。负责做好抵债资产的处理和管理工作。
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分析和预测工作。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增值收益计划及资金分配计划。负责定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按时报送有关部门。负责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账务,对全州住房公积金活动过程进行财务核算和监督,正确核算职工个人明细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和预测,做好资金的运营和调度安全管理。负责中心综合业务统计报表的编制、分析和报送工作。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贷款以及管理中心的资产进行稽核;负责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受托银行承办委托事项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必要的日常稽核和专案稽核。负责稽核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协助和配合财政、审计及其它监管部门对管理中心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岗位轮换人员的稽核和工作移交检查。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管理的规定,负责拟订管理中心相关计算机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管理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负责计算机数据的安全完整,按时进行数据备份、日志备份,做好计算机系统的病毒防范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电算化管理工作,确保软、硬件环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负责按时收集、汇总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情况,并将及时采集的信息数据按要求及时提供各有关部门使用。负责进行数据安全传输、采集、对接,建立数据登记制度。负责承担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统计的汇总整理工作,按时编制报送信息化管理统计报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分析和预测。负责建立健全全州各管理部计算机设备使用档案,掌握计算机使用状况,及时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负责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等业务技术支撑系统的维护和信息更新。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在州管理中心授权业务范围内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计划。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负责单位缴存登记、补缴、变更以及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托管、转移、注销等工作。负责受理职工提取申请,并按政策规定严格进行审核办理支付。受理职工贷款申请,并按政策规定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贷款资格、资信等审核,办理贷款发放工作。负责本管理部所发放贷款的收回,对逾期贷款采取恰当、切实有效的处置措施,做好风险控制。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有关归集、提取、贷款、抵押等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负责对授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完成归集、提取、贷款计划。做好与各银行间的对账工作。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在州管理中心授权业务范围内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计划。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负责单位缴存登记、补缴、变更以及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托管、转移、注销等工作。负责受理职工提取申请,并按政策规定严格进行审核办理支付。受理职工贷款申请,并按政策规定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贷款资格、资信等审核,办理贷款发放工作。负责本管理部所发放贷款的收回,对逾期贷款采取恰当、切实有效的处置措施,做好风险控制。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有关归集、提取、贷款、抵押等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负责对授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完成归集、提取、贷款计划。做好与各银行间的对账工作。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在州管理中心授权业务范围内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计划。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负责单位缴存登记、补缴、变更以及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托管、转移、注销等工作。负责受理职工提取申请,并按政策规定严格进行审核办理支付。受理职工贷款申请,并按政策规定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贷款资格、资信等审核,办理贷款发放工作。负责本管理部所发放贷款的收回,对逾期贷款采取恰当、切实有效的处置措施,做好风险控制。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有关归集、提取、贷款、抵押等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负责对授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完成归集、提取、贷款计划。做好与各银行间的对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