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35849448/202200198
文  号
迪房金〔2022〕15号
来 源
州公积金中心
公开日期
2022-09-09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补缴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15:38     浏览次数:1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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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后续工作的通知》(迪组通﹝2022﹞41号)和《关于印发迪庆州统筹义务教育教师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迪人社发﹝2022﹞106号)要求,为做好20217月至2022年8月我州住房公积金补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缴内容

(一)补缴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共计6个月)公积金。

(二)补缴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共计6个月)公积金。

(三)补缴2022年7月、2022年8月(共计2个月)公积金。

二、缴核定工作时限

2022年913——2022年922日止。

注意事项:

1、因网厅补缴功能只在以上时段开放端口,由住房公积金中心以2022年9月22日止(含22日)的补缴数据为准统一上报财政,财政再统一追加经费,故请各专管员切记在此时间段内按时完成补缴核定工作,未按时完成补缴核定工作的,后果自负。

2、补缴金额汇款时限:由财政统一追加经费后,单位及时上缴补缴金额。

三、补缴核定标准

(一)补缴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公积金。

1、行政单位20217月—2021年12月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奖”2022年4月工资) 高寒缺氧 2021年1月工资) 地区补贴 2021年1月工资)+ 年度考核奖(2021年应发金额 ÷ 12个月的平均数×12% × 6个月 × 2;

2、事业单位20217月—2021年12月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迪人社发﹝2022﹞106号)中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基础绩效标准表) 高寒缺氧 2021年1月工资) 地区补贴 2021年1月工资)+ 年终奖励绩效(2021年应发金额 ÷ 12个月的平均数×12% × 6个月 × 2;

3、2021年7月—2021年12月期间州外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奖)”行政单位2022年4月工资或事业单位(迪人社发﹝2022﹞106号 高寒缺氧 2021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地区补贴 2021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 调入单位年度考核奖或年终奖励绩效(2021年应发金额 ÷ 12个月的平均数× 12% ×实际工作月数 × 2;

4、2021年7月—2021年12月期间本州内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奖)”(行政单位2022年4月工资或事业单位(迪人社发﹝2022﹞106号)中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基础绩效标准表) 高寒缺氧 2021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地区补贴 2021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调入单位年度考核奖或年终奖励绩效(2021年应发金额 ÷12个月的平均数× 12% × 6个月 × 2;

5、2021年7月—2021年12月期间正式退休职工(注:针对在此期间正式退休的职工,存在需要补缴的,个人部分不再清算,财政匹配部分由单位直接与财政清算后,退还本人),20217月—2021年12月期间正式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清算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奖)”(行政单位2021年7月规范后工资或事业单位(迪人社发﹝2022﹞106号)中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基础绩效标准表) 高寒缺氧(2021年1月)的核定缴存数) 地区补贴 2021年1月)的核定缴存数)】×12% ×实际工作月数× 2。

(二)补缴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公积金。

1、行政单位20221月—2022年6月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奖”(2022年4月工资) 高寒缺氧 2022年1月工资) 地区补贴 2022年1月工资)+ 年度考核奖(2022年应发金额)÷ 12个月的平均数×12% × 6个月 × 2;

2、事业单位20221月—2022年6月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迪人社发﹝2022﹞106号)中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基础绩效标准表) 高寒缺氧 2022年1月工资) 地区补贴 2022年1月工资) + 年终奖励绩效(2022年应发金额 ÷ 12个月的平均数×12% × 6个月 × 2;

3、2022年1月—2022年3月期间州外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奖)”(行政单位2022年4月工资或事业单位(迪人社发﹝2022﹞106号)中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基础绩效标准表) 高寒缺氧 2022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地区补贴 2022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年度考核奖或年终奖励绩效(2022年新单位应发金额 ÷12个月的平均数)×12% ×实际工作月数 × 2;

4、2022年1月—2022年3月期间本州内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奖)”(行政单位2022年4月工资或事业单位(迪人社发﹝2022﹞106号)中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基础绩效标准表) 高寒缺氧 2022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地区补贴 2022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 年度考核奖或年终奖励绩效(2022年新单位应发金额 ÷ 12个月的平均数×12% ×6个月× 2;

5、2022年4月—2022年6月期间州外调入行政单位职工,由于已按规范后工资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故无需补缴2022年4月到6月公积金。

6、2022年4月—2022年6月期间州外调入事业单位职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迪人社发﹝2022﹞106号)中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基础绩效标准表) 高寒缺氧 2022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地区补贴 2022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 年终奖励绩效(2022年应发金额 ÷ 12个月的平均数×12% ×实际工作月数 × 2;

7、2022年4月—2022年6月期间本州内调入行政单位职工,由于调入后已按规范后工资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故无需补缴2022年调入月到6月公积金。20221月至调入上月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行政单位2022年4月工资) 高寒缺氧 2022年1月工资) 地区补贴 2022年1月工资) + 年终奖励绩效(2022年应发金额 ÷ 12个月的平均数×12% ×(2022年调入当月月份 -1) × 2;

8、2022年4月—2022年6月期间本州内调入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迪人社发﹝2022﹞106号)中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基础绩效标准表) 高寒缺氧 2022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地区补贴 2022年调入当月的核定缴存数)+ 年终奖励绩效(2022年应发金额 ÷ 12个月的平均数×12% ×6个月 × 2;

9、2022年1月至6月期间正式退休职工(注:针对在此期间正式退休的职工,存在需要补缴的,个人部分不再清算,财政匹配部分由单位直接与财政清算后,退还本人),2022年1月—2022年6月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基础绩效(奖)”(行政单位2022年1月规范后工资)或事业单位(迪人社发﹝2022﹞106号)中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基础绩效标准表) 高寒缺氧2022年1月)的核定缴存数) 地区补贴 2022年1月)的核定缴存数)】×12% ×实际工作月数× 2。

(三)补缴2022年7月、8月公积金。

20227月、8月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含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 =  2022年9月公积金缴存基数(经中心新核定的2022年9月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2年1月公积金缴存基数(经中心核定过的2022年1月原公积金缴存基数)】 × 12% ×2个月× 2。

四、补缴流程及方式

通过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网厅进行补缴操作上传所需要件,

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并统一上报财政,由财政统一追加经费后,单位将补缴金额及时划转至中心注:可自行选择我中心开设的专户办理业务),并在进账单备注栏内注明“单位编码补缴缴存年月单位名称”(不得含有任何特殊字符包括空格)(例如:53342100984补缴202208迪庆州xxxx单位)具体可选账户如下:

图片1.png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行政、事业单位专管员,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工作(含:资金划帐)确保补缴手续及流程规范,相关要件不缺签字、不缺印章,务必按时、按质、按量2022年913——2022年923期间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20217月至2022年8月补缴核定工作。

(二)工作单位变动的由调入单位核定补缴,补缴金额参照调入单位同级别的金额执行。

(三)2020年7月起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一年的存在多缴“高寒缺氧、地区补贴的则由单位从个人收回后统一上缴财政。一是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住房公积金退缴金额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高寒缺氧(2021年参加工作当月核定的缴存数)+地区补贴2021年参加工作当月核定的缴存数)】×12% ×实际工作月数 × 2。二是2022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退缴金额个人及财政匹配部分=【高寒缺氧(2022年1月缴存基数)+地区补贴2022年1月缴存基数)】×12% ×6个月× 2。

(四)住房公积月应补缴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位。月应补缴个人金额月应补缴财政金额”、“月补缴合计金额”、“总补缴合计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分位。

(五)公积金网厅上传的资料:按照公积金中心提供的附件1.2.3.4.5须各上传一份,但在公积金网厅只需按照附件5录入相应数据。

 

附件:1.《补缴承诺书》

2.《补缴明细表(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3.《补缴明细表(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

4.《补缴明细表(2022年7月、8月)》

          5.《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补缴汇总表》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9日


主办: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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