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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业务问答
发布时间:2022-06-02 17:10:50
来源:州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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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申请条件?

答: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等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所属管理部申请缓缴。公积金中心不设置前提条件,由单位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情况提出申请。

 

单位阶段性缓缴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单位已汇缴4月及以后月份住房公积金的,缓缴起始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时间最长不超过2022年12月。

 

单位如何申请阶段性缓缴?

答:企业等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情况,向辖区管理部提出缓缴申请。单位申请缓缴应当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与职工协商制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恢复缴存计划。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材料和恢复缴存计划等,单位应当留存备查相关材料。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期间,单位可以按照本相关规定履行民主协商及告知程序。

公积金中心提供单位缓缴线线下申请渠道。1、线上渠道:单位登录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dqzfgjj.diqing.gov.cn/,在线填写和提交单位缓缴申请,并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准确。所属管理部受理通过后,单位可在线上查询申请结果。2、线下渠道:单位到辖区管理部柜面,提交单位缓缴申请,并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准确,管理部当场受理并办结,当场可查询申请结果。

 

受疫情影响的单位申请阶段性缓缴,对单位和职工有什么影响?

答:对单位而言,公积金中心对申请缓缴单位不作欠缴处理,不影响单位征信。对职工而言,单位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阶段性缓缴期间,有职工离职或退休等情况,如何办理账户转移、封存或销户提取?

答:阶段性缓缴期间,有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封存或销户提取的,单位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再办理职工账户转移、封存或再让职工办理销户提取。

 

六、阶段性缓缴期间,单位经济效益好转,是否可以正常缴存?

答:阶段性缓缴期间,单位经济效益好转的,可以自缓缴月份起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正常汇缴操作)。

 

七、阶段性缓缴期限届满后,对于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如何操作恢复正常缴存?

答:阶段性缓缴期限届满后,单位应当恢复缴存,自缓缴月份起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正常汇缴操作)。单位可一次性或分期次,最迟应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缓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通过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完成。

 

八、阶段性缓缴期限届满后,单位是否可以继续申请缓缴?

答:此次受疫情影响,单位申请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届满后,单位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按照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迪政办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办理。

 

九、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是否可以提高租赁提取月提取额如何办理

: 缴存职工在本行政区域内或工作地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普通商品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支持缴存职工按需每月提取,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提取额度由1000/,提高至2000/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实际房租支出。

职工可以在线线下申请租赁住房提取。(1)线上渠道。职工可以登录迪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线填写和提交租赁提取申请,并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准确上传:身份证明材料无房证明材料、承诺书、单位证明(已办理缓缴户免于提供)2)线下渠道。职工可前往辖区管理部柜面申请办理提供:身份证明材料I类银行账户、无房证明承诺书、单位证明(已办理缓缴户免于提供)

 

缓缴的单位职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缓缴的单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无需提供缓缴证明材料流程不变。其他贷款申请条件不变。

 

一、缓缴的单位职工2023年1月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正常办理吗?

答:2023年1月起,缓缴的单位应当恢复缴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不受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的范围有哪些?

答: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2022年4月(含)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但2022年4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归还的,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三、2022年4月至12月受疫情影响人员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具体是指什么?

答: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十四、贷款逾期处理如何申请?

答:职工可通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申请。1)线上渠道。借款人可登录迪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线填写和提交不作逾期处理申请,并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准确2)线下渠道。借款人可前往辖区管理部柜面申请办理

 

五、申请不作逾期处理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借款人身份证明材料;2.申请书;3.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对单位房公积金账户在户的,可免于提供证明材料。 

 

 

六、借款人办理申请手续后多久能审核完成?

答:线上办理:辖区管理部收到申请后,将根据情况联系借款人收取材料;办理要件齐全的,审核时限不超过3-5个工作日,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借款人。

线下办理:当场受理并办结。

 

七、不作逾期处理期间,是否影响正常还款、提取还贷业务?

答:经认定的不作逾期处理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委托扣款还款、已办理的提取还贷业务不受影响。

 

八、不作逾期处理期间届满后,借款人应如何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作逾期处理期间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如仍有逾期的,按逾期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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