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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引(第六期)—建造自住住房所需基本资料
发布时间:2022-03-16 10:04:21
来源:州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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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小编准备给大家讲一下建造自住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照例准备好自己、权利人的个人材料:

1、身份证;

2、I类银行卡(州级单位:工商银行卡、香格里拉市级单位:建设银行卡、德钦县/维西县级单位:农业银行卡);

3、如果权利人为您的配偶或同一户籍下的直系亲属,则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然后准备买房的材料(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①在建住房:提供所建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宗地图、规划放线图;

②已建成住房:提供已建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注意啦!很重要!公积金提取只能在发生建房行为12个月之内申请!①在建住房:按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时间计算;②已建成住房:按已建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房屋竣工时间计算】

2、施工合同(协议);

3、施工现场图片;

4、支付工程款凭证。

小伙伴们想了解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问题,可以先通过微信公众号上2021年9月25日发布的实施细则了解,或者通过电话咨询:

香格里拉市管理部:0887-8230839、0887-8222977

德钦县管理部:0887-8414371

维西县管理部:0887-8626587

我们下期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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