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经研究,现将《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印发给你们,敬请严格遵照执行。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7日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
为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结合迪庆州实际,在我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专管员制度。
一、建立范围及管理
(一)迪庆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应明确至少一名专管员(专管员指:单位授权办理线上、线下所有公积金业务的人员)。
(二)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迪庆州本级、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管理部按照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对专管员实行属地管理。
二、专管员资格申请与变更
(一)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应为单位的正式员工,原则上由单位财务人员、人事或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经单位推荐,填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登记表》,报公积金中心统一建立专管员档案,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
(二)缴存单位应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扎实、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的同志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
(三)专管员应相对稳定,缴存单位变更或调整专管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应管理部,并填写《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信息变更登记表》,经管理部审批备案后,原专管员资格取消,新专管员凭单位授权重新登记。
三、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职责
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职责如下:
(一)负责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变更、注销、封存(启封)、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缓缴等业务;
(二)负责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变更、转移等业务的办理;
(三)负责登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总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负责每年6月底结息及12月底年终结算后就本单位职工缴存情况与公积金中心对账;
(四)负责督促单位按时、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
(六)协助公积金中心对贷款逾期的职工进行催收;
(七)负责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咨询,收集和反馈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积极参加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相关活动;
(九)协助公积金中心做好涉及住房公积金的其他工作任务(缴存单位拍摄上传的图片资料要与原件相符,保证真实有效)。
四、其他事项
(一)公积金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公积金专管员召开住房公积金工作交流会或座谈会;
(二)迪庆州本级、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管理部可建立公积金专管员微信群,以群为单位开展工作交流活动。
附件:1、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申请表
2、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服务协议
3、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登记表
4、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信息变更登记表
5、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操作指南
附件1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申请表 | |||||||
申请单位(公章) | 申请时间: | ||||||
申请单位填写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 | ||||||
单位基本户 开户银行名称 | 单位基本户账户号码 | ||||||
电子信箱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座机) | ||||||
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姓名 | 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证件号码 | ||||||
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 |||||||
申请网上业务事项 | □开通网上业务 □注销网上业务 □变更单位基本户信息 | ||||||
授权书 因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需要,兹授权本单位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前来你处办理□开通 □变更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的相关事宜。本授权书自授权人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授权书所授权事项办理完结后终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管理部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管理部印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开通网上业务所需资料: 1、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申请表》; 2、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服务协议》; 3、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登记表;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 5、 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 6、 银行开户许可证;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营业执照(企业)】。 | |||||||
附件2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保证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网上业务的顺利办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定义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业务大厅)自助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包括:个人开户、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封存、启封、个人账户同城转移、汇缴登记、补缴登记等业务,以下简称网上业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申请开通网上业务,应按照乙方规定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申请书》。
(二)甲方在开通网上业务后,如发生与网上业务有关的人员或信息变更时,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按乙方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为确保网上业务安全,甲方必须做好登陆网上业务大厅计算机的安全防护,通过接收短信验证码和密码方式登陆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业务。
(四)甲方需妥善保管密码,并明确甲方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为短信验证码的接收入,因短信验证码和密码泄露形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任何人使用甲方登录网上业务大厅进行的所有业务办理操作均视同甲方所为,由此产生的业务信息及电子签名信息作为该项业务办理操作有效的电子凭据。
(六)甲方应按照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有关规定和《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操作指南》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如因自身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向网上业务大厅提交与办理网上业务无关或具有破坏性的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不得查询与办理本单位网上业务无关的其他单位和职工信息。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审核甲方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在申请书签署意见并签章。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网上业务操作及时为甲方办理对应业务,并负责记录由此产生的业务信息。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上业务操作手册和网上业务大厅的操作培训及相关咨询服务。
(四)乙方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对网上业务大厅功能进行变更或优化,但应及时以书面通知、门户网站公告或网上业务大厅公告等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操作记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单位信息等应严格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处理因网上业务大厅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起的错误业务。
(七)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申请配合处理因甲方非恶意性操作失误而引起的错误业务。
(八)乙方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网上业务服务,但因网上业务大厅升级或发生故障以及年度结息、年终结转等公布暂停服务的时段除外。
第四条 法律适用条款及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如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各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引起的一切争议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 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一)甲方网上业务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二)甲方提供虚假资料,经核实后,乙方有权单方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三)甲方存在不按照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有关规定办理业务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确认,并仔细阅读上述协议,同意签署本协议。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持续有效。
甲方: 乙方: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登记表 | ||
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 ||
办公电话: | ||
专管员信息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专管员签名: | ||
本单位现指定上述专管员办理本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承诺以上所填写及提交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 签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意见: 签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附件4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 信息变更登记表 | |||
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 |||
办公电话: | |||
专管员信息变更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专管员签名 | |||
本单位申请注销原专管员资格,本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由新专管员办理。 签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意见: 签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变更后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附件5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操作指南
(单位用户)
2020年8月19日制
词汇描述:
汇缴年月: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月,如下图:
“2020年01月”我们称为汇缴年月。
1、 用户登录
(1) 用户登录
1. 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
2. 打开浏览器后在地址栏输入:www.dqzfgjj.cn/(快记:迪庆住房公积金首字母的小写加.cn),进入该网站。

3. 进入网站后,在网站中找到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点击进入登录首页
4. 选择用户类型,输入单位公积金账号、密码(公积金账
号、密码在注册时以短信方式发送到经办人手机)、验证码(点击发送验证码按钮便会发送到经办人手机【验证码当天内有效】)、图片验证码等信息,点击登录。

2、 单位职工管理
(1) 说明
该功能主要用于管理和维护汇缴年月单位职工汇缴信息
(单位职工人员变动),用户登录系统后,在左侧菜单栏【业务办理】下便可找到【单位职工管理】。
(2) 示例
1、 进入单位职工管理

2、 汇缴年月新入职员工转入或员工转出:
(1)该功能是对新调入职工进行管理,且该调入职
工 原在普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点击【新职工转入】按钮,如图 下图所示;根据新职工入职页面,填写身份证号 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自动带出该新员工基本信息),输入该员工缴存基数(系统会自动计算出该新员工缴存合计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提示“新职 工添加成功(请严格按照下图标识的顺序操作)。

(2)该功能是对新增加职工进行管理。开立个人新账户。 点击【新职工注册】按钮,如下图所示;根据新职工注册页面,填 写新增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提示“新职 工添加成功!”。(注:单位缴存金额、个人缴存金额、缴存合计等字段无需手动输入,系统会根据用户输入的个人缴存基数自动计算并填入)。

(3)如果在汇缴有职工离职、转出、退休等原因不在为该职工缴存公积金,则勾选相应的员工点击相应的按钮进行操作即可(注:离职、转出、退休等支持多选操作,但目前版本只支持当前页面多选操作,不支持多页面勾选操作)。
3、 汇缴年月如果存在需要对已封存人员进行汇缴,则勾
选需要解封的人员条目,点击“正常缴存”按钮即可。

4、如果是新开设网厅的账户,首次汇缴先到单位汇缴中,点击获取历史缴存名册按钮,获取职工名册,再进行以上操作(注:对于非首次在网厅办理缴存的单位用户,如果本月缴存名册和上月一样,可不用点击获取历史缴存名册;点击【获取历史缴存名册】按钮将会用上月名册覆盖当前页面名册,请慎用)。

3、 单位汇缴
(1) 说明
该功能用于修改和提交汇缴年月单位职工汇缴信息申请。
(二)流程

(三)示例

1、 进入单位汇缴页面,点击生成汇缴名册

2、 如果汇缴人员正确,但缴存合计错误则可以点击“修
改缴存名册”按钮修改错误信息(点击“修改缴存名册”按钮后,下方列表中的“缴存合计(元)”列会变成可编辑状态,用户可调整相应的缴存合计,系统会自动计算出该人员的缴存基数),当点击“保存缴存名册”按钮后本次汇缴信息栏中的汇缴信息也会相应改变(注:修改后信息一定要记得保存)。

3、如果汇缴年月汇缴名册信息确认无误后便可点击“提交汇缴申请”按钮提交名册。



【温馨提示】:若是名册已经提交,需重新修改,需进行重新生成 名册的操作,若出现下图提示,单位经办人需按照提示联系当地住房 公积金缴存机构进行处理。

4、名册提交后且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便可在
“业务查询-单位汇缴统计”页面中查询并打印电子发票。
4、 业务查询-单位汇缴统计
(1)
说明
该功能用于查询和打印已审核入账的单位汇缴信息。
(2) 流程(如右图)
(3) 示例
1、 进入 业务查询-单位汇缴统计-点击相应条目的收据按
钮(注:收据生成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片刻)

2、收据加载完成后,便可对收据进行下载和打印

5、 单位补缴
【单位补缴】是针对有漏缴或补缴业务申请的,可在网厅提交
补缴申请,如下图所示。

1. 职工选择:选择需要进行补缴的人员,勾选人员前面的小框, 在上方选择补缴起止日期,输入月补缴额之后点击【确认选择】,系统弹出温馨提示“当前数据不作为最终提交数据,如需 修改补缴起止日期、月补缴额等信息,可在单位补缴页面进行修改!”, 如点击【确定】;确定后显示补缴人员的信息。



2. 暂存补缴名册:确认补缴名册后点击【暂存补缴名册】,点击之 后提示“保存成功!”。

3. 提交补缴申请:点击【提交补缴申请】按钮,按照提示输入业 务密码、输入补缴申请原因。

4. 删除职工:如果补缴人员选择错误,可以通过【删除职工】按 钮来删除错选的人员,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即删除完成, 系统提示删除成功。

6、 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业务办理情况查询】单位提交 汇缴、补缴名册后,需到该菜单下查看提交受理结果,受理成功则可转账值公积金中心账户,若受理失败,查看具体的受理结果,根据提示反馈给公积金中心处理。

补充:
单位网厅汇缴操作流程:
【单位职工管理】:(对当月缴存名册的变动,即缴存人员变动){注:新开设单位网厅账户的单位,都需要在该菜单下先点击【获取历史缴交名册】按钮来获取单位基本缴存名册}
【单位汇缴】:(点击【生成缴存名册】按钮,生成名册后,核对名册上方的实缴人数,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月缴存合计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汇交申请】按钮,输入业务密码确认提交){注:若需要修改缴存基数,可点击【修改缴交名册】,通过修改缴存合计来变更缴存基数,一般根据中心政策开通此按钮,修改完后点击【保存缴交名册】按钮即可}
【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入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页面,根据当前提交时间和名册,查看相应业务受理结果,若成功则转账至中心账户,失败则查看具体受理结果,联系中心处理){注:针对需要缴交名册记账的单位,可在【相关打印】列下打印网厅提交的名册}
【单位汇缴统计】:(经办人收到缴存成功的短信后,可在单位汇缴统计下打印缴存收据){注:若是单位汇缴统计下无需要打印的收据,表明中心还为处理你提交的汇缴申请,请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