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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引(第七期)—大修自住住房所需基本资料
发布时间:2022-03-28 14:33:04
来源:州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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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小编准备给大家讲一下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照例准备好自己、权利人的个人材料:

1、身份证;

2、I类银行卡(州级单位:工商银行卡、香格里拉市级单位:建设银行卡、德钦县/维西县级单位:农业银行卡);

3、如果权利人为您的配偶或同一户籍下的直系亲属,则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然后准备房屋的材料(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的登记时间为准,在发生大修行为时,12个月之内申请,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按不动产权证登记的房屋竣工时间为准,12个月之内申请】;    

2、有权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3、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现场图片、付款凭证;

4、交易对象的身份证、银行卡(Ⅰ类账户);

小伙伴们想了解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问题,可以先通过微信公众号上2021年9月25日发布的实施细则了解,或者通过电话咨询:

香格里拉市管理部:0887-8230839

德钦县管理部:0887-8414371

维西县管理部:0887-8626587

我们下期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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