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6期
(总第95期)
2017年7月31日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6月开通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以来,为了让缴存职工了解这一便民业务,中心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宣传。
7月25日,我州德钦管理部收到第一笔职工公积金转入申请,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于7月28日收到职工原缴存公积金,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了首笔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
首笔业务的办结,标志着缴存职工不用在原缴存地和新缴存地两地奔波,今后职工只需到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职工少跑路,信息多跑路的业务模式,极大的方便了缴存职工,维护了缴存职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