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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09 00:00:00
来源:州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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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1期

(总第80期)

                                                                                                                                                                       2017年3月22日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16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住房公积金存款存入香格里拉渝农商村镇银行的请示》《迪庆州三江办关于给予划转升平镇科普中心资产的请示》《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劳务派遣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4个科室,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6人,其中,在编25人,非在编1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711家,新开户单位32家,净增单位19家;实缴职工2.89万人,新开户职工0.19万人,净增职工0.22万人;当年缴存额5.34亿元,同比增长18.93%。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28.22亿元,缴存余额22.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34%、19.8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1.57亿元,同比增长18.05%;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29.4%,比上年同期增加18.05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5.48亿元,同比增长40.5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4万笔5.25亿元,同比增长7.69%、20.69%。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59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2万笔27.60亿元,贷款余额15.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94%、23.49%、20.3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9.27%,比上年同期增加2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无变化。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中心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16年,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2016年,中心未进行融资。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7.30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4.1亿元,1年以上定期2.4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78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69.27%,比上年同期增加0.2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6517.18万元,同比降低1.69%。存款利息收入1791.3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650.96万元,其他收入23.9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3658.37万元,同比增长101.42%。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425.43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32.55万元,其他支出0.3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2858.81万元,同比降低40.60%。增值收益率1.23%,比上年同期减少40.60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5.6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57.6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35.53万元。

2016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857.64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35.53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88.2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71.1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788.57万元,同比增长28.61%。其中,人员经费404.04万元,公用经费34.3万元,专项经费350.2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1.7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688.2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0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88%。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中心没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中心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75%、8.48%和18.8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3%,国有企业占11.11%,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9%,其他占5.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1%,国有企业占17%,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5%,其他占5.82%。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2.63%,中等收入群体占56.38%,高收入群体占0.99%。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0.2万笔1.57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2.1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9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12%,租赁住房占0.02%,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7.8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5.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9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4.03%,其他占0.3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7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0%,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37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49.96%,90-144(含)平方米占40%,144平方米以上占10.04%;新房占70.04%,二手房占29.9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40%,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0%,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0.04%,中等收入群体占60%,高收入群体占29.96%。

2.异地贷款:2016年,无异地贷款发放情况。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无公转商贴息贷款。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3.79%,比上年同期增加0.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缴存基数、比例限额情况: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迪庆州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上限为迪庆州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18288元,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二)简化办理手续,降低个贷发放门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拓宽提取、使用范围。结合我州实际,年内制定实施了《迪庆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实施细则》《迪庆州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实施细则》。

(四)围绕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以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要求,稳步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及信息化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公积金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五)完成了维西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六)报经州委编办批准同意设置了1名正科级总会计师领导职数,并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考察、任用工作。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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