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在3月20日、5月22日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云建金函[2015]89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1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情况的通报》要求,2015年度公积金中心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要点创新服务措施,积极推进惠民新政,发挥好住房公积金的潜力。
一、采取降低贷款门槛,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取消了贷款保险、合同工本费,实现中心贷款零收费,按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利率等有力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力度。
二、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有问必答,应贷尽贷。
三、根据当地房价、人均收入、公积金缴存等情况,2015年起提高了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四、降低购、建房首付款比例,职工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最低为房款的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房款的30%。在计算申请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比例时,在不超出房屋总价的基础上,适当考虑该套房屋的基本装修价格。
五、考虑到我州气候、海拔等因素,大部分职工需要到低海拔地方购置养老房情况,中心进一步加大支持职工异地购房的贷款。同时对房贷次数方面予以适当考虑。
六、中心人员亲临乡镇,尽可能的简化办理流程,加大基层广大干部职工自建住房贷款办理力度,解决基层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今年在与子元房地产公司达成贷款按揭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新增了诚远房地产公司、伟松房地产两家公司,在有效保证贷款资金合法用途及安全的情况下,解决了贷款职工抵押物的问题,切切实实为职工解决了贷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15年度共发放房地产商按揭贷款 68笔、金额 2074.1万元。较好的落实了国家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
2015年全州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3461亿元,1257户,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14年度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1996亿元,1218户,较14年度增加贷款金额1.1465亿元,增幅比例为26%。根据统计,工行、农行、建行、富滇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银行6家商业银行个人购、建房贷款情况为2014年合计发放533户,1.2713亿元,2015年合计发放423户,1.0384亿元;我中心14年度在迪庆全州个人购、建房贷款份额比例为72%,15年度在全州个人住房贷款份额比例为81%),为迪庆经济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公积金中心通过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等措施,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我州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