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经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迪庆州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迪庆州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关于审议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实施细则的请示》《关于审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行管理办法的请示》《关于审议调整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标准的请示》《关于审议提高贷款额度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迪庆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6人,其中在编24人,非在编2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64家,净增单位44家,同比2023年增长33.33%;新开户职工0.23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10人),净增职工0.03万人,同比2023年下降6.22%;实缴单位928家,实缴职工3.59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9人),缴存额12.44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2.96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7.00%。2024年末,缴存总额106.79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2.96万元),同比2023年增加13.18%;缴存余额43.37亿元,同比增长2.5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4年,1.1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36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2.32%;提取额占2024年缴存额的91.32%,比上年下降4.17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63.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2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扩展存贷挂钩倍数至30倍;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按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执行二孩、三孩及其他个人贷款上浮政策。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1万笔7.90亿元,同比2023年分别下降17.04%、下降6.00%。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50亿元(其中收回本金4.67亿元,收回利息、罚息0.83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4万笔77.81亿元,贷款余额27.07亿元,分别比2023年末增加4.91%、11.30%、13.5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2.41%,比2023年末增加6.0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6笔87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9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70.3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贴息额0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4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万元,回收项目贷款0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76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亿元,1年以上定期8.8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1.9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购买国债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2.41%,比2023年末增加6.0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13287.15万元,同比2023年下降8.25%。其中,存款利息5050.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234.91万元,其他1.9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6464.90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1.5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464.85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0.05万元(贴息补贴支出等)。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6822.25万元,同比2023年下降15.91%。增值收益率1.59%,比2023年下降0.3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55.0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67.20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33.7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38.80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00.2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405.6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793.71万元,同比2023年上升42.56%。其中,人员经费730.45万元,公用经费41.01万元,专项经费1022.25万元。

四、资产风险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00.23万元。2024年,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4年,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2024年末,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37%,国有企业占21.85%,城镇集体企业占0.73 %,外商投资企业占0.7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2%,灵活就业人员占0.03%,其他占0.10%;中、低收入占99.63%,高收入占0.3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98%,国有企业占25.72%,城镇集体企业占1.67%,外商投资企业占1.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2%,灵活就业人员占0.44%,其他占0.00%;中、低收入占99.56%,高收入占0.44%。

(二)提取业务
住房消费类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8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0.96%,租赁住房占21.2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占0%,其他占0%。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离休和退休提取占55.0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5.34%,出境定居或户口迁移占4.97%,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占1.85%,其他占2.8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7 %,高收入占0.4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9.8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8.26%,比2023年末下降2.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437.6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2%,90-144(含)平方米占28.53%,144平方米以上占70.15 %。购买新房占23.27%(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9.3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38%(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8.7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2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24%,30岁-40岁(含)占47.94%,40岁-50岁(含)占21.42%,50岁以上占1.4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53.6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6.36%;中、低收入占99.82%,高收入占0.18%。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3.88%,比上年下降 12.95个百分点。

六、2024年其他重要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实现归集12.4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归集12亿元的103.67%;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11.3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亿元的103.27%;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9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7亿元的112.86%。
(二)租购并举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
1.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原则,结合迪庆发展实际,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增加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类型、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允许提取偿还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贷款、开通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推行异地购房贷款、提高多孩家庭及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等。
2.单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由80万元提至100万元;二孩、三孩家庭分别上浮20%和30%。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按照国家及相关政策认定并执行,二孩家庭提取额度上调20%,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上调30%。推行线上办理,我州租房提取线上办理率达98.88%,并将公积金开户纳入企业开办“一件事”流程,实现同步办理。
(三)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情况。
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多渠道宣传政策和便民服务,扩大政策影响率覆盖率普及率,年内共发布273条宣传信息。
2.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可自主申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4%),支持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愿缴能缴”,助力城镇化建设,有效激发新市民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缴存意愿。2024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9人,累计归集总额首次突破百亿大关。
(四)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情况。
1.按照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纲要和信创要求,以“统一规划,逐步实施,落深落实”建设方针,开展住房公积金智慧云、业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财务提升改造、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接入、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系统信创项目,至此我中心是省内首个开展对外服务到内部管理全信创生态链智慧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的中心。
2.严格按照住建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开展住房公积金征信贷款数据上报、征信信息查询接口开发等工作,4月份实现通过征信服务器每天按时上报贷款数据。
3.优化服务流程,推进技术赋能。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开设的“一件事”专区和多部门协同合作下,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业务集成联办模式,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提升改进和风险防控监管情况。
1.常态化运用电子稽查工具开展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有效推进内部稽核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业务审计,不折不扣落实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2.安排专人开展逾期贷款催收,针对不同逾期客户分类施策,提供可行的还款方案,通过有效措施实现逾期双零(过程逾期率为0、到期逾期率为0)的较好成绩。
3.信用监管与失信惩戒。推行“信用承诺制”,要求申请人签署《未婚声明及承诺》等文件,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依法追责。
(六)“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行动开展情况。
1.持续抓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着力打造公积金服务品牌,抓实公积金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有序完成香格里拉市管理部、德钦管理部入驻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为缴存职工提供流程最简、效率最高、办事最快的综合服务模式,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窗受理、一体办结”柜面服务,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服务成为常态。2024年,线上线下业务办件量达129308件,满意率100%。
2.有效开展“好差评”“上门”服务、容缺办理等工作,做好新V4业务系统运用培训和职工外出参训工作,全面践行“服务五步诀”,通过强化窗口意识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结构“零投诉”,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感、满意度,持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良好形象。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调整及受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情况。
经提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管理办法、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增加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类型、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允许提取偿还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贷款、开通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推行异地购房贷款、提高多孩家庭及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等一系列接地气暖民心的利好政策,持续提升政策的“含金量”。以富滇银行作为试点商业银行有序开展归集业务,延伸便民服务网点。
(八)住房公积金欠缴追缴及行政执法情况。
年内针对逾期贷款,起诉立案一笔,标的金额16万元,经过庭前调解,成功收回逾期贷款。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明行业与窗口创建成效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持续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2.中心职工毛雪丽被迪庆州政治协商委员会授予2024年度优秀政协委员的称号。
3.会计科、信贷科、香格里拉市管理部评为“年度先进科室”、6名职工授予“优秀业务能手”称号,5名职工授予“窗口服务之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