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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限期完成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及审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2 17:23:28
来源:州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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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我中心于6月23日下发了《关于2022年度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告》,要求各企业及其他单位在2022年7月8日之前通过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网厅完成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的调整并上传《缴存基数调整承诺书》《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等相关资料。截止7月20日仍有部分企业及其他单位未进行审报,请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认真核实,务必在7月22日前通过网厅完成审报工作。到期后我中心将关闭网厅端口,未完成审报的作挂账处理,由此造成缴存职工无法正常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以及影响到已办理按月冲还贷职工个人征信记录的,我中心概不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工资改革后请及时做好审报工作。

特此通知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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