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期我们来了解租房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必须条件:职工应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账户缴存状态正常,并在本行政区域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用自己的公积金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做担保。
租房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当年不提取的视作放弃,不得累计入下一年度。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I类银行卡(州级---工行;香市级---建行;德钦、维西---农行);
3、无房登记记录证明;
4、结婚证(单身证明);
5、租房提取承诺书(公积金中心提供)。
注:
1、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户按实际支出的租金支取,但不超过12000元;租住商品住房按每户每月1000元计算提取,年最高提取额度12000元(注:配偶均可分别提取额度为12000元,但须同时办理,不超过实际支出租金);
2、委托他人代办提取公积金的:必须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到可提取人的相应I类银行账户,受托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委托书(由中心提供委托书模板)、受托人身份证。】
小伙伴们想了解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问题,可以先通过微信公众号上2021年9月25日发布的实施细则了解,或者通过电话咨询:
香格里拉市管理部:0887-8230839
德钦县管理部:0887-8414371
维西县管理部:0887-8626587
我们下期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