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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引(第三期)—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所需基本资料
发布时间:2022-02-07 14:52:58
来源:州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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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咱们说到购买商品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一期咱们聊聊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所需基本资料吧。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所,就是通常说的二手房。首先自然是准备好自己(借款人、共同申请人)的个人材料:

1、身份证(或军官证等有效证件),户口簿;

2、婚姻关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未婚声明);

3、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在香格里拉市的小伙伴们,征信可以到州中心的自助服务厅打印哦);

4、如果你是申请本州内购房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超过2次了,那么还得提供(包括借款人、配偶、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所购房屋所在地不动产权中心和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套数的房产登记信息表;

5、借款申请人还款银行卡(Ⅰ类账户州级单位:工商银行卡、香格里拉市级单位:建设银行卡、德钦县/维西县级单位:农业银行卡

再次自然就是准备买房的材料啦: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所需基本资料(贷款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注意啦!很重要!公积金贷款只能在发生购房行为12个月之内申请《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

2、房产交易契税发票、房产交易申报表;

3、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付款凭证;

4、交易对象的身份证、银行卡(Ⅰ类账户);

小伙伴们想了解其他公积金贷款问题,可以先通过微信公众号上9月25日发布的实施细则了解,或者通过电话咨询:

信贷科:0887-8896792

香格里拉市管理部:0887-8230839

德钦县管理部:0887-8414371

维西县管理部:0887-8626587

我们下期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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