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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引(第二期)—购买商品自住住房所需基本资料
发布时间:2022-01-04 11:36:23
来源:州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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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这期咱们来聊聊购买商品自住住房需要哪些材料呢?

首先呢,你要把自己的个人材料准备好,包括:

1、身份证;

2、I类银行卡(州级单位:工商银行卡、香格里拉市级单位:建设银行卡、德钦县/维西县级单位:农业银行卡);

3、如果产权人为您的配偶或同一户籍下的直系亲属,则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个人材料准备好了,那就得准备好买房的材料啦: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注意啦!很重要!公积金提取只能在发生购房行为12个月之内申请哦,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登记时间为准】;

2、首付款凭证

小伙伴们想了解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问题,可以先通过微信公众号上9月25日发布的实施细则了解,或者通过电话咨询:

香格里拉市管理部:0887-8230839、0887-8222977

德钦县管理部:0887-8414371

维西县管理部:0887-8626587

我们下期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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