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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00:00:00
来源:州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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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0名委员(原有18名成员,因人员调动及退休,未得到及时补充),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迪庆州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使用情况的报告》、《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改革涉及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3月调整为州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设5个科,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5人,其中,在编25人,非在编1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77家,实缴单位841家,净增单位54家;新开户职工0.04万人,实缴职工3.16万人,净增职工0.11万人;缴存额8.64亿元,同比增长5.56%。2019年末,缴存总额51.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03 %;缴存余额36.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6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4.58亿元,同比增长38.79%;占当年缴存额的53.01%,比上年增加12.71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5.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9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3万笔5.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3.28%。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65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2万笔42.90亿元,贷款余额19.3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33%、14.25 %、 3.7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3.56 %,比上年末减少4.6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3 家,比上年增加(减少) 0 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 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 亿元。

(四)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7.21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40亿元,1年以上定期6.2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59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8.18%,比上年减少5.7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0141.15万元,同比增长15.05%。存款利息3935.8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6193.5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1.7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5190.01万元,同比增长15.2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117.7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2.02万元,其他00.2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4951.14万元,同比增长14.80%。增值收益率1.45%,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0.24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85.3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95.56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293.9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91.61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43.5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729.0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380.03万元,同比增长1.23%。其中,人员经费607.38万元,公用经费33.80万元,专项经费738.8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19.02万元,逾期率0.1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0.2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43.57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06%,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93%。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86%、3.65%和5.5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62%,国有企业占10.7%,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7%,其他占24.6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67%,国有企业占17.69 %,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8%,其他占12.26%;中、低收入占99.67%,高收入占0.3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0.16%,国有企业占16.93%,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其他占52.91%;中、低收入占99.73%,高收入占0.27%。

(二)提取业务:2019年,0.40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5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3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4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74%,租赁住房占0.14%,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6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3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8%,出境定居占0.65 %,其他占1.38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1%,高收入占0.6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2.6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75.61%,比上年末增加1.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829.6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3.44%,90-144(含)平方米占33.26%,144平方米以上占 63.30%。购买新房占31.0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41.9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98%,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9.8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9.0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1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91%,30岁-40岁(含)占40.96%,40岁-50岁(含)占21.30%,50岁以上占5.83%;首次申请贷款占73.17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83%;中、低收入占99.85%,高收入占0.15%。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9.19%,比上年增加9.6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为州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处级,设立党组,增设了一个职能科室(信息科)。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政策,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个人同比例缴存。最低缴存基数按不得低于迪庆州统计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执行,最高缴存基数按不得超过迪庆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406元执行。

2、2019年5月下发了《暂停受理全州各乡镇建房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住不炒”的要求,规范个人贷款行为,结合我州违法土地专项治理的全面推进,从2019年9月起取消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2019年10月起在业务系统做了连续缴存6个月才能申请贷款的限制,执行缴存不低于6个月的标准,并依据我州不动产中心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的记录,对贷款职工住房套数界定采取认房又认贷的方式,禁止发放第三套住房贷款。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完成综合服务平台架构建设,实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触摸屏自助终端、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六大服务渠道的统一管控,开通线上查询业务功能。接入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明细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明细查询、贷款进度查询、还款计划查询和还款试算七项查询服务。为全面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合理规避贷款风险,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了征信系统引入和正常使用。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在完成住建部“双贯标”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电子化稽查工具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同时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植入业务系统,完成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增加短信通知业务功能。

2、按照住建部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和网络系统三级等保物理要求,完成系统机房建设工作。增加了边界下一代防火墙、APT威胁检测、安全准入、审计等安全设备,对迪庆公积金系统网络面临的主要安全威胁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机制,基本达到保护信息系统重要资产的作用,完成“二级等保”达标任务,系统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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